东方航空班机延误赔偿方案遭到质疑 回应称不存在猫腻

  中国民航机票网12日消息:根据昨日中国之声《央广新闻》23时07分报道,最近,东方航空发布消息称,明确了一套班机延误与行李延误的赔付方案,引起了热议,具体情况怎样,争议又在哪里呢?马上连线中央台记者。

  主持人:先跟我们简单介绍一下这次东方航空新举措的具体情况。

  记者:东方航空这次是协同保险公司推出了一个系列的旅行保障计划,需要乘客掏20元来购买。这一计划包含了此前就有的意外伤害保险和新增的旅行不便保险,新增保险的具体规定是若班机延误4小时及以上、或者班机取消,都可获赔600元;若行李延误超过8小时及以上,可获赔1000元。条文还规定,计划中的各项权利义务仅在乘客和保险公司之间发生,和东方航空无关,因此这其实是一个新的商业保险项目。

  因为在民航总局的有关规定中并没有制订统一的“延误班机赔偿标准”,各大航空公司就一直有着回避制定具体赔付标准的空间,因此由于班机延误产生的问题和纠纷不断。因为这个呢,可说东方航空的这一新规是具有一定突破性的尝试,自然广受关注。

  主持人:那么为什么这一新规会引起广泛的争议?争议又在什么地方呢?

  记者:这些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因为赔付方案是在付费的基础上,因此有人就质疑说这其实是有偿服务,东方航空是在做一个只赚不赔的买卖。对此呢,我今日咨询了东方航空的工作人员,据他们介绍啊,新的条款是添加在原有的意外伤害险上,并没有给市民带来新的负担,而即使不购买此保险,若出现延误情况,亦会根据航空公司的有关规定進行赔付,只是规定没有这样具体,赔付金额亦会相对较低。

  而对于网友关于可申请赔付的班机延误原因是不是包括天气原因的疑问,工作人员介绍说,天气原因属于可赔付的延误原因,保险条文亦明文规定班机遇到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的情况包含在延误原因中。

  另外还有一种争议的声音特别值得关注,那就是班机延误到底应该从什么时间算起?此前有媒体报道说,民航总局官员认为班机的高延误率是由于飞机票上载明的班机时间是飞机关舱门的时间,而不是飞机起飞的时间。因为这个只要是关闭舱门后出现的飞机延误,一般航空公司便不予理赔。

  报道一出,质疑声一片,很快,民航总局就对此做出了澄清:他们表示,飞机只要关上舱门就算正点起飞属于误读。事实上,关舱门到起飞过程中时间的准点标准是依飞机场规模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定的。

  而针对这个问题,今日东方航空的工作人员亦给了我明确的回答,只要是没按飞机票上的时间起飞就算延误,而与其合作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亦明确表示,他们是根据班机的预到达时间计算延误,而这个时间是可提前在航空公司的官方网站上查到的,并不存在猫腻。

  总的而言,尽管争议许多,但在无其它标准时,通过商业保险途径对旅客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毕竟是种创新与尝试。对于乘客而言,亦有了十分直接的参照物,利于自身的维权。至于具体的效果怎样,还需试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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